给我的十八岁扎上一针,这是我十八岁的一个愿望,如今在这片阳光土地上终于实现了。
扎的那一针,就是我要献血。
第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完成我多年来为人类社会做点奉献的夙愿。
第二个原因就是想给自己真真切切的扎一针,然自己疼的清醒点。
人家都说初恋是美好的,我虽然有过一次“恋爱”的经历,可是那次“恋爱”貌似把我最好的朋友伤害的五体投地。那位朋友就是可以称作我第一个男朋友的那位。那个男孩的身上貌似集中了所有女孩梦想中的东西。他高高帅帅的,光一张脸就迷倒多少女孩不说;加上他又是个钢琴高手,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英语超强,篮球打的超级棒!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男孩,我们认识了3年,在一起了2个月,我还是爱不上他。人家都说“高小白你脑子进水了吧?!有才华的不要,阳光快乐的不要;就喜欢脾气怪,又自私的!”
接下来就说说那个“脾气怪又自私的”吧。这么来形容一个人虽然说听起来是挺伤人的,可是不管站在主观还是客观的角度上来说,这么形容都还是挺贴切的。那个男孩,相貌平平吧,性格还算上进。可是除了上进我想不出第二个我喜欢的地方了。他似乎和我是两类人,我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前两年可以说是一个唯美主义中的唯美主义者;现在撑死也就是个现实中的唯美主义者;可是他貌似是一个一直活在冰冷现实中的人。我喜欢阳光健谈又开朗的男孩,可是他性格有些灰色,不爱讲话,不好深入了解。
可是就是一个和我的理想有着这么大反差的一个人却把我的眼球吸引了一年多,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呵呵,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不可自拔和情不自禁吧。
现在,我依照自己的承诺走开了,走开了那段“情不自禁和不可自拔”的感情历史;没有什么好遗憾的,最起码我没有骗自己,我努力过,珍惜过,没有结果只是上帝的意愿而已。
感谢我主,让我又添加了一段很美好很迷离的记忆,我喜欢丰富多彩的人生,这段心情似乎又给我的生命添彩了。
十八岁的这一针,扎给血液中心,也扎给了我自己,让我真真切切记住疼痛的感觉吧,人生吗,酸甜苦辣都要经历才算精彩!
那一针,我会好好珍藏。。。。